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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38十堰市鄂坪大桥危旧桥梁改造工程(HBZH-202507GL-006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16 18:09
S238十堰市鄂坪大桥危旧桥梁改造工程(HBZH-202507GL-006001001)招标公告 2025-07-16 18:09:04.0 583ceff9-301c-4d63-b5d4-2a5f542e0104 003001003 4d393e30-6109-4f34-a59e-6b940e5a933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S238十堰市鄂坪大桥危旧桥梁改造工程(HBZH-202507GL-006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ZH-202507GL-006001001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S238十堰市鄂坪大桥危旧桥梁改造工程已由竹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溪发改审批【2025】18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竹溪县公路养护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竹溪县公路养护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竹溪县鄂坪乡
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鄂坪大桥全长213米、全宽12.5米,并对原鄂坪大桥拆除。主要建设内容:临时道路0.3千米、路基挖方24300立方米、边沟443.5立方米、挡土墙946.59立方米、沥青混凝土路面0.422千米、桥墩982.5立方米、预应力混凝土T梁1665.5立方米、桥梁基础工程1232.2立方米、桥面铺装267.3立方米、护栏与人行道462米、标志牌8块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5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8-25
合同估算价:1363.08万元
  2.3其他: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363.08万元 (其中工程费用1307.825097万元,甲供材(中粗砂、碎石、片石等)费用55.250462万元,甲供材料费用按工程量清单内提供的固定单价填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7月17日至2025年07月2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06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竹溪县公路养护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竹溪县鄂陕大道229号
地址:
竹溪县西关街区B
邮编:
442300
邮编:
442300
联系人:
陶鑫
联系人:
胡小雨
电话:
15907280722
电话:
19971720456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5年07月16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具有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财务要求

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 财务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表明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

 注须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的扫描件。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绩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内(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三年,以交工日期为准)独立完成过一项单座桥梁总长100m以上的桥梁工程(或包含一座总长100m以上桥梁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注:须提供中标结果公告(或评标结果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交(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文件)。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2.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没有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近三年没有在全国范围内出现拖欠农民工工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出现群体上访事件,被相关部门通报的;

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异常经营名录(已被移除的除外);

6.“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注:1、以上 1-4 项由投标人提供承诺书,5-7 项需提供相应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日期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日期前)。2、近三年内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三年。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

1 人

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企业名称一致),路桥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考核合格证书。

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

1人

具有路桥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考核合格证书。


安全工程师

1人

具有桥梁专业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考核合格证书。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证明材料包括社保参保证明和社保缴费税收完税证明

 

备注: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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