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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力拖轮建造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09 17:00
大马力拖轮建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09 17:00:40.0 f1ffd449-e283-4742-bd3b-78d0ca75a8d3 003001003 5630f8c5-7f99-4b51-89da-3326f9d4cb2a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马力拖轮建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宜昌市猇亭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501-420505-04-05-722485(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昌港锚地船舶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港锚地船舶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新建一艘主机额定功率约为2206KW(3000马力)拖轮,船长46米、型宽10.5米、型深3.8米、设计吃水2.9米,航速24km/h、铺位16人,全船钢材及型材均选用CCSA级钢。建造内容涵盖拖轮建造、下水、舾装、试验、检验(办理CCS入级检验)、交付使用等全部过程,确保船舶满足长江A、B、C级航区、三峡库区及J1级航段作业需求。

交船地点:湖北省宜昌市临江坪绿色服务区水域范围内。

2.2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 招标范围:拟新建一艘主机额定功率约为2206KW(3000马力)拖轮包括拖轮建造、下水、舾装、试验、检验(办理CCS入级检验)、人员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质量保证等交钥匙工程。具体详见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

2.4 计划交货期: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27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委员会具体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 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3.1 要求投标人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投标人须具备I类及以上钢质一般船舶生产条件。(需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生产能力证明)

3、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相应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

4投标人近三年来(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主机额定功率为1000KW(1360马力)及以上燃油动力推进船舶建造业绩不少于1。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已完成业绩完工交接单或完工验收单(必须有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合同关键页(包括已完工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能反映船舶主机设备规格和功率的合同页,主机设备规格和功率可提供相应船舶的船检证书进行佐证),业绩认定时间以船舶交船验收单日期为准。

5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为船体或轮机或船电中级及以上职称。

6、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9、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

4.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s://ggzy.sc.yichang.gov.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 7 月 9 日至2025年 7 月 14 日23时59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考察。

7.2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7月31日上午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8.开标

8.1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5开标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8.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网上开标”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1. 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5年7月9日

  2. 发布公告的媒介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昌港锚地船舶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169-2

联 系 人:李树旗

电    话:0717-6966312、0717-6966144

招标代理: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

联 系 人:程曦冉、吴广浩、王加辉

电    话:027-87816666-8310、027-87816666-8312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要求

同时具备:

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I类及以上钢质一般船舶生产条件。(需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生产能力证明)

注: 1、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彩色扫描件。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1. 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彩色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注:附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成立时间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相应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来(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主机额定功率为1000KW(1360马力)及以上燃油动力推进船舶建造业绩不少于1个。

 

注: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已完成业绩完工交接单或完工验收单(必须有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合同关键页(包括已完工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能反映船舶主机设备规格和功率的合同页,主机设备规格和功率可提供相应船舶的船检证书进行佐证),业绩认定时间以船舶交船验收单日期为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等主要负责人最低要求)

项目负责人等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为船体或轮机或船电中级及以上职称。

 

注: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注:___/______。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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