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县供应链平台建设项目总承包(EPC)(JZGA-202506QT-002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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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JZGA-202506QT-002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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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公安县供应链平台建设项目已由公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公发改审批{2025}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公安县产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债券资金、项目单位自筹和政府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申请债券资金申请债券资金、项目单位自筹和政府配套资金:100%,招标人为公安县产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腾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公安县斗湖堤镇 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一套供应链平台系统。包括供应商管理、采购管理、库存管理、物流跟踪、订单处理、财务结算等功能模块。为公安县分蓄洪区生态农业行业上下游企业提供信息服务、交易服务、物流服务、金融服务、营销服务等一站式深度价值服务,实现数据互通、全链融合。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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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取工程总承包模式(EPC)建设,负责实现以上功能(但不限于)的设计、设备材料供货、施工、安装、调试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EPC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实行“交钥匙”工程。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8-15 合同估算价:2729.0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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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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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①+②资质要求:①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具有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证书或具有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工程)乙级及以上;②施工资质要求: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22、2023年、2024,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提供,(若投标人成立时间年限不足的,应提供已有经审计的审计报告或其他财务证明材料,以及组建、改制或重组等证明材料)),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完成过1项(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信息化建设项目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和合同复印件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一成员提供即可)
(4)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须满足)
(5)项目经理:须取得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须提供有效证书原件扫描件;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电子类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其他专业设计人员均是本单位工作人员,提供与本单位的社保证明(可查询的)。
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不包含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联合体各成员的资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对应符合相应的资质条件。(3)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各联合体成员的任务职责分工,分工应符合法律法规和资质许可范围的要求。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4)组建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在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成员不得变动。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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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jzggzy.com)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7月02日至2025年07月0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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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23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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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如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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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jzggzy.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行政监督 | |||||||||||||||||||||||||||||||||||||||||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公安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电话 0716-5156353 | |||||||||||||||||||||||||||||||||||||||||
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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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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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