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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双莲工业园综合物流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配套连接道路)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19 22:24
当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双莲工业园综合物流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配套连接道路)招标公告 2025-06-19 22:24:38.0 621d6018-bfca-4c31-bb27-3f3859a4da2d 003001003 469f8bb8-aa52-4b46-a743-4e11cfded5da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当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双莲工业园综合物流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当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当发改审批[2025]134”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当阳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汇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配套连接道路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路线起点位于朝阳观K44+900,沿王店镇以西山脊布线,止点K50+170接上老路(现G348),路线长5.27km。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交安工程等。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2.3计划工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资质、业绩、财务、人员、信誉应满足招标公告附件1的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照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620日至20256291159(北京时间)。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5.投标保证金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23号)和《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鄂营商发[2021]2号)文件精神及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7149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会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当阳市雄风路91号市民之家三楼)开标厅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评标办法

8.1 本工程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其中施工组织设计:40分;主要人员:30分;其他因素:30分。

8.2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yichang.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人:当阳市交通运输局 

 址: 当阳市子龙路46号

人:王冠

  话:1599760906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汇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湖北省宜昌市当阳市玉阳办事处航空路3号(三里港村)

联系人:董良华

电话:15997633946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备注:

1、投标人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彩色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投标人2022年、2023年每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均不应小于1。【若投标人企业未在上述年份成立,则提供企业成立后相应年份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注册未满一年(以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准)则提供相应月份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月度审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

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2023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单位均需提供上述材料。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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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投标人上传承诺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格式自拟)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投标人上传承诺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格式自拟)

3、投标人2022年、2023年未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普通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中评定为D级;无故未参与年度信用等级评价的,信用等级按C级确定。(提供查询截图)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5、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备注: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成员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

1

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

项目总工

1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安全生产工程师

不少于3

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证书。

注:

1、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人员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如建造师资格证书(如有)、安全生产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2、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人员20252月以来任意三个月投标单位名称缴纳并能够反映个人明细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上传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辩;分公司缴纳社保予以认可)。

3、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人员的到岗承诺函以上人员不得互相兼任。

4、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5、以上人员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上传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承诺书)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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