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发改委关于印发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对金湖法庭二次装修工程进行招标文件预公示,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对招标文件预公示的反馈意见请于本公告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项目名称:金湖法庭二次装修工程
项目编号:/
招标人: 大冶市人民法院
招标人联系方式:王征(15671221225)
代理机构单位:湖北众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柯芳(135-4555-6695)
意见和建议反馈邮箱:769908624@qq.com
一、招标项目内容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金湖街办综治中心北侧、规划道路(金龙路)东侧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金湖法庭二次装修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审判庭、会议室装修、公共区域贴砖、室内卫生间等内容。
二、合同估算价
合同估算价:人民币863534.2 元